领导您们好,东湖区湖沿江北大道2299号红原星城小区,该红原星城小区龙盛物业横行,利用与业主不平等地位,擅自将车辆停车费从每月80元涨到每月150元,虽然收费将近100%增涨,但停车还是十分困难,业主对此怨声载道。收费增涨了,小区内还是绿化道路破损严重,污水横流,电梯故障、垃圾死角清理不及时、天热臭气熏天……我们向物业反映问题,他就说这个好难解决,你不能提高服务你涨什么价呀!真是苦不堪言。物业雇佣了一堆流氓地痞无赖,对小区管理不满的业主进行挑衅,威胁,2016年4日14日晚物业和业主就因物业管理不满的问题发生打斗并报警。向当地居委会反映小区管理的问题,她还说物业管理得好,什么意思?该小区离东湖区政府不远,这么脏乱的环境真是这座文明城市的肋伤。请领导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转给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督办此事,回复如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明确规定,业主投诉物业管理收费问题及要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问题均应由业主自行决定。为此,我局了解到该小区早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有业主认为第一届业委会班子不作为,要求重选。于是在朱家湖社区的介入下,第一届业委会将业委会公章交由社区保管,于2015年12月底在社区的主持下进行小区第二次业委会竞选,组成了新的业委会,社区也将代为保管的业委会公章交还第二届业委会。由于种种原因,该小区已先后更换五次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调查得知,第二届业委会组建是合法的,针对此投诉问题,红原星城业委会应承担应尽义务,合法行使业委会职责,代表红原星城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就停车管理费用及物业服务进行商谈,如果协商未果,则按照相关要求启动更换物业管理工作程序。在了解问题的过程中,还发现红原星城第二届业委会自组建后未到东湖区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我局立即督促朱家湖社区责成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房管局备案,建议尽快启动公开招投标选聘业主满意的物业服务公司。
东湖区委 2016-05-05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