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是企业干部,现已辞职,现龄54岁,已参加工作29年另7个月,社保确认已缴费,于停职时停缴。按我的情况,可否办理提前退休,如何办理?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一)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于对参保人的具体情况不了解,请您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部门咨询是否属于办理范围。
2013-07-20 08: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