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后不发货

我新疆库尔勒市民,从浙江台州新共杰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甲醇9吨每吨1600计14400元另打卡包装押金8000共计22400元,签订合同付款后对方失去联系。打电话手机不接,对方所出具工商登记号:91331001MA28HQ8M2D属正常企业我方才予以办款。登记机关: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住所:台州市君悦大厦B栋2013室。法人:廖丽华、自然人:杨斌511323198110044775.开户行:建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33050166380000000050开户许可证编号:3310-05145718核准号:J3450012395601望贵局领导予以核查处罚这种不诚信的诈骗公司,以免更多公司上当受骗!!!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注明初信或初访时间) 对浙江台州新共杰贸易有限公司核查处罚。二、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该地址经营,该公司预留的号码也已停机。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 被举报人涉嫌诈骗,建议向公安部门报案。联系人:冯华 联系电话:0576-88210786
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