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6月20日)
全域旅游是国家战略,是顺应大众旅游发展新趋势、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新战略新路径,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为了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推动我省从旅游名省向旅游大省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定位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四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难题为导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旅游投资和旅游产品开发为重点,扎实推进“一个方向、两个定位、‘五三’布局、十一大关系”的青海旅游发展新思路新理念,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力促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斗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把旅游业打造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合理有序利用,防止破坏环境,摒弃盲目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注重产品、设施与项目的特色,不搞一个模式,防止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千景一面,推行各具特色、差异化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区域发展全局出发,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凝聚新合力。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拓展旅游发展新功能,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
改革创新,示范引导。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标杆。
民族团结,共同发展。把全域旅游发展作为各民族间沟通了解的重要载体,大力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实现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
(三)发展目标
旅游发展全域化。牢牢把握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这个方向,省内大众游和省外高端游这两个定位,深入谋划“五三”布局(即:“三全”—全域旅游、全季旅游、全时旅游;“三势”—自身优势、善于借势、无势造势;“三业”—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带动商业;“三精”—精品路线、精品景点、精品产品;“三变”—产区变景区、民房变民宿、劳动变体验),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系统营销,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到2020年,初步形成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整体营销、全域服务提升的全域旅游体系,基本建成旅游名省。
旅游供给品质化。立足大众游、高端游市场需求,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提升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开发创意产品、体验产品、定制产品,发展融合新业态,提供更多精细化、差异化旅游产品和更加舒心、放心的旅游服务,增加有效供给。
旅游治理规范化。处理好旅游与人、生态、文化、民生、产业、民族、宣传推介、对口援青、医疗康养、互联网+、安全的“十一大关系”,建立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局面。
旅游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旺”的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水平。到“十三五”末,实现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5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600亿元,实现基本建成旅游名省的奋斗目标。“十四五”进一步挖掘潜力,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力争2025年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实现旅游效益最大化,跨入旅游大省行列。
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从全省发展战略全局和高度出发,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省旅游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旅游绿色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省旅游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建立省级统筹、市(州)负责、县(市、区、行委)抓落实的旅游发展领导体制。研究探索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旅游行政管理科学体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订切实可行的全域旅游规划和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高效务实推进。实行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市场准入、涉旅人员认证等事项由旅游部门“一个漏斗”审批。
(五)构建全域旅游统筹机制。以《青海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为引领,把全省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系统规划,增强整体观念,重视景区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为全省旅游业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做好顶层设计。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涉旅部门作用,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合力。探索旅游协同机制,建立当地政府民众参与受益的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组建跨区域旅游联盟,形成市(州)、县(市、区、行委)、景区、游客信息互通和有效连接,为实施跨区域应急救援、交通保障等提供便利。
三、加强产品创新,扩大旅游供给
(六)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全域旅游开发为主导,借鉴国内全域旅游发展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开展具有青海特点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配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对海北州、大通县、祁连县、贵德县、乐都区5个国家全域旅游创建示范区开展验收工作,扎实推进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门源县、民和县、互助县、湟中县、玉树市、囊谦县、称多县10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区达到10个,其中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以上。
(七)加快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青海省生态旅游示范省创建方案与导则》,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持续推进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率先探索自然生态型a级景区标准,建立旅游生态环境预警机制,完善旅游目的地与景区环境容量发布制度。将发展生态旅游作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编制《青海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用足用好“青海蓝”“青海绿”“青海清”的环境优势,稳步发展生态旅游,在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的科普游憩区组织生态旅游,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推动绿色发展。力争年内建成贵德县清清黄河-秀美千姿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互助北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示范区、坎布拉生态旅游示范区、孟达天池生态旅游示范区、囊谦县尕尔寺大峡谷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多县通天河古村落生态旅游示范区6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建成省级生态示范区10个。
(八)打造全域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强化对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的改革创新,突破区域旅游产业开发的行政、行业等壁垒,力争到2025年规划建成15个全域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即:两湖(青海湖、茶卡盐湖)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湟中鲁沙尔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柴达木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龙羊峡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西宁市博物馆群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大通-互助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同仁热贡艺术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环结古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德令哈“两湖一址”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贵德-坎布拉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门源-祁连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海晏-刚察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平安-乐都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多巴新城-丹噶尔古城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循化-民和旅游产业改革创新区。
(九)推动风景道体系建设。根据风景道评定标准,选择青海省景观典型区域开展风景道体系建设,沿途配合自驾车旅游,统一布局旅游产品和服务设施。着力打造黄河旅游、青海湖人文旅游、祁连山风光带生态旅游、海西风采人文旅游观光、最美国道214人文旅游观光、环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旅游观光6条风景道,完善风景道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区城旅游合作,进一步扩大旅游品牌影响力。围绕各线特色主题,整合旅游资源,充分借助自驾车旅游线路建设,串联旅游景点,形成线路类型多样、主题多样、特色多样的旅游线路产品体系。
(十)着力构建自驾游产品体系。大力实施《青海省自驾车旅游示范省发展规划(2017-2025)》,统筹“通道+景区+城镇+营地”全域旅游要素建设,充分发挥自驾车联盟作用,推进全省自驾车营地建设,开展全省自驾车房车营地评定工作,着力构建自驾车风景道、自驾车营地、汽车租赁的自驾车旅游产品与服务体系,推动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到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打造中国公路文化、自驾游新高地。推动建立青海省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风景道等级划分与评定、自驾车旅游管理服务规范等3个地方标准。到2020年省级自驾车营地达到80家,着力打造环青海湖特色体验型、门源—祁连观光休闲型、兰西都市圈休闲度假型、环海西特色体验型、三江源地区生态教育体验型、可可西里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科普教育体验型六大主题营地群。
(十一)不断打造精品旅游景区。认真落实《青海省加快提升旅游业发展行动方案》,严格按照精品化、生态化原则建设新的旅游景区景点,实现一个景区一个特色、一个主题。推进旅游小城镇建设,以旅游发展促进城镇化建设,以城镇化建设支撑旅游发展。把当地原住居民的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等问题统筹考虑到景区规划中,实现政府、企业、农牧民共赢发展。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提升青海湖、塔尔寺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品质;加快祁连卓尔山·阿咪东索旅游区、金银滩—原子城景区、茶卡盐湖景区、西宁市博物馆群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重点推动龙羊峡、坎布拉、玉树市(结古)等4a级景区打造;在国家公园具备条件的区域打造生态旅游精品。力争到2020年,上述5a级景区实现挂牌,建成1-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4家省级旅游度假区。
(十二)优化精品旅游线路。认真做好精品景区串联工作,不断延长拓展精品旅游线路。围绕精品景区分布,继续优化旅游线路设计,重点推出环西宁自驾、民族风情、黄河廊道旅游线、青海湖人文旅游线、世界屋脊探险旅游线、唐蕃古道旅游线、激情穿越柴达木旅游线、环青海湖骑行旅游线、祁连风光精品旅游线、世界级非遗体验10条精品旅游路线。
(十三)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以农耕草原文化为魂、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村落民宅为形、以生态农牧业为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推进“农(牧)旅融合”,丰富乡村旅游内容。支持文化旅游名城、名镇、名村、名景、名品及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积极开发以吃农(牧)家饭、住农(牧)家院(帐)、干农(牧)家活、摘农家果、品农(牧)家乐等农牧业观光体验型乡村旅游。扎实推进旅游扶贫工程,把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以田园综合体、农牧业公园、观光农牧业、农(牧)家乐等建设为抓手,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规模增长、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带动农牧产品加工、销售和农牧区商贸、餐饮服务等行业发展,实现农牧民从旅游从业者转化为利益共同体。成立专门的乡村旅游管理机构和行业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及细则,引导乡村旅游业态向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到2020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点达到4000家;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达到1200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达到150家。
(十四)丰富发展冬春季旅游产品。促进全季旅游发展,鼓励和扶持全季、全时旅游项目,重点推出一批冰雪、徒步等旅游产品和民俗、节庆活动。抓好冬春季旅游线路、产品规划,制定冬春季旅游景区免票、降低门票的政策措施。培育冰雪旅游社会组织,打造冰雪旅游景区、线路和赛事活动,促进冷资源转化为热产业,发挥海东等地区气候优势,深度开发春季赏花、金秋尝果旅游产品。紧抓举办冬奥会契机,重点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