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不仅不给病历,连患者出了昂贵的价格进行的各项检查化验的报告也不给病患看,出院后也不给患者,在患者强烈要求才同意可以复印,但是要交每张0.5元的复印费,一叠报告啊,这复印费是多少啊?而且复印后不加盖医院公章! 还有就是住院患者每日收到的住院费用清单上写着:“说明:1.准确费用以出院结算费用为准,如您对以上费用有疑问,可咨询医生或病区物价员。”可是出院时,费用却与每日的住院费用不符,竟然多了一倍!!!也不给详细清单,收费人员直接让患者去问医生,可是医院下午不上班。护士竟然以此要求患者再住一晚!!!反正不给钱就别想出院,想知道为何收费那么高就去问医生,问不到医生就再住院!!!这是什么逻辑,如果第二天还找不到医生,那再要求患者再住一晚,医院的住院费比住宾馆还贵,双人房每人60元+10元空调费+8元护理费+3元诊查费=81元,两个人就是162元,住院期间医生一天都不见到一次,护士爱理不理,一问三不知!
以上是我朋友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后的感受,看朋友义愤填膺的样子,所以发帖上来问问,希望有关部门查实,处理下!还弱势患者一个公道!!!
您好,对您朋友在我院住院期间所遇到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也非常感谢您和您的朋友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您们的监督和鞭策就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和支持。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一一进行了解,在此作出回复:
1.关于病历不给病患问题,根据卫生部2002年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不由患者负责保管。关于病历复印问题,根据第十三条规定,患者需要复制病历资料,应当进行申请方能受理。关于复印收费问题,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关于盖章问题,复印如果在我院信息科完成,患者需要到客服中心加盖公章,信息科只有复印章,没有医院公章。
以上规定如果给您的朋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关于每日清单问题,我院根据《佛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每天免费向患者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出院结账时提供住院期间费用明细清单,并设立电子触摸屏和计算机查询系统供群众查询费用明细。您提到您的朋友最终出院费用比每日累计费用多出一倍,如果您朋友方便的话,可以留下住院号,我们交由财务科再核对一次。
3.对您朋友遇到护士服务态度不好,我们深表歉意,也希望您朋友方便的话,告知我们他的住院病区和床号,我们可以调出当日值班医生、护士名单,对此问题进行整改。我院客服中心电话为82969721,我们欢迎您继续监督,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质量。
2011-07-21 21: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