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问题:
本人于2013年6月毕业,现在还能否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就业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和新增劳动力就业补贴是不是同一回事?有什么不一样的?
您好,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团委认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见习期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各承担50%,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500元的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每年3月1日至31日集中向所在高校申请。
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者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本市当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2014-04-23 11: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