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下之前(超过5年)因为地质灾害问题镇里安排集体迁徙补助的安置房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是否可以过户? 现在想把房子交易掉,买方是否可以办理相关产权登记?谢谢
一、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而进行的一项行政确认行为。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安置房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12]348号)规定,安置房办理首次登记后房屋权利人可持五家认定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回迁结算单等相关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关于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问题。根据文件(龙政综[2012]348号)规定对于已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且回迁满3年以上(含三年)的安置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持缴交凭证和已办理好的不动产权证方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16日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2-16 16: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