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的又抓了一个虾米,上面的估计睡好不好了


日前,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港区分局建设项目科科长李超,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没收财产5万元。
  平湖法院认为,李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24.8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有3.8万元属索贿,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在职期间,李超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港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工作等。

真是虾米
大的抓不到,小的不起眼
这样一下肯定有食不香寝不安的
一般是叫去吃茶,就牵连出来的,等判的时候,该抓的都已经抓了
替死鬼找好了,应该高枕无忧了吧......
真的只有这么点?